太原公示《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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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為規范太原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工作,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示了《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試行)》。本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綠色建筑標識,是指表示綠色建筑星級并載有性能指標的信息標志,包括標牌和證書。綠色建筑標識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式樣,證書由授予部門制作,標牌由申請單位根據不同應用場景按照綠色建筑標識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辦法還提出,綠色建筑標識授予范圍為符合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民用建筑。綠色建筑標識星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
并鼓勵項目單位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對獲得標識的綠色建筑項目各方主體,在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運營單位或業主,應當強化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加強運行指標與申報綠色建筑星級指標比對,每年將年度運行主要指標上報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