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6億元,內蒙古爭取中央資金實現逾5萬戶冬季清潔取暖改造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2024年共爭取中央和自治區資金13.86億元用于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4個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爭取中央和自治區資金3.15億元用于7個盟市的清潔取暖改造項目。7個盟市計劃改造5.02萬戶。其中2023年完成設備安裝2.12萬戶,目前已接通1.85萬戶,未通電0.27萬戶,2024年計劃改造2.61萬戶,目前完成設備安裝1.52萬戶,已接通0.96萬戶,未通電0.56萬戶。2025年計劃改造0.29萬戶。年9月完工,為片區190萬平方米建筑提供集中供能服務。
方案具體任務中提到:
根據自治區城鎮供熱溫暖工程實施方案及自治區城中村、城邊村燃煤散燒綜合治理三年攻堅行動方案,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涉及燃煤散燒綜合治理的任務。按照自治區政府分工要求,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與財政廳共同爭取清潔取暖改造中央資金。
一、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清潔取暖項目
2024年共爭取中央和自治區資金13.86億元用于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4個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爭取中央和自治區資金3.15億元用于我區7個盟市的清潔取暖改造項目。7個盟市計劃改造5.02萬戶。其中2023年完成設備安裝2.12萬戶,目前已接通1.85萬戶,未通電0.27萬戶。2024年計劃改造2.61萬戶,目前完成設備安裝1.52萬戶,已接通0.96萬戶,未通電0.56萬戶。2025年計劃改造0.29萬戶。
二、推動我區更多清潔取暖項目
進入項目庫加大“跑步進京”力度,今年以來與生態環境部對接4次,積極爭取將我區鄂爾多斯市、赤峰市、通遼市納入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范圍,爭取中央資金支持。通過加大對盟市的指導力度,增加審核頻次,今年18個符合條件的清潔取暖項目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庫。
三、減輕供熱企業負擔
按照國務院《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自治區政府《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在用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含電力)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為進一步緩解供熱企業因經營虧損,改造資金籌措困難的問題,我廳積極指導企業申報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項目,11個項目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庫,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同時,擴大自治區資金支持范圍,將中央資金不支持的發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納入支持范圍。今年已支持9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1.2億元資金。
四、加大督導力度
按照自治區紀委監委關于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有關部署要求,積極推動“煤改電”問題的整改工作。一是強化督導調研和問題排查整治,排查發現38個問題,報送至監督貫通協調平臺21個,已整改完成18個。二是將清潔取暖資金執行率低的問題通報給相關盟市政府,要求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提高資金執行率。三是對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興安盟、烏海市等地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進行了實地督導。四是配合能源局集中審核盟市問題,指導盟市加快推進“煤改電”進度。五是召開清潔取暖工作推進會,加快推進非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城市清潔取暖改造項目的實施進度,切實解決“煤改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