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78.7萬戶
發表于: 來自:生態環境部
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其中提到:穩妥有序推進散煤治理。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冬放在首位,因地制宜、穩妥有序推進平原地區清潔取暖改造。各地要科學規劃清潔取暖技術路線,確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續,納入中央財政支持清潔取暖試點范圍的城市,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新改造尚不具備安全穩定供氣條件、尚未經過一個采暖季穩定運行檢驗的,嚴禁拆除原有供暖設施。持續深入推進煙葉烘烤、農業大棚種植、食用菌加工、中藥材烘干、畜—禽養殖等農業生產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建立農業散煤設施清單。各地要全力做好清潔取暖天然氣、電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細化禁燃管理要求,打擊違法銷售散煤行為,鞏固散煤治理成效,加大散煤復燒監管力度,防止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 78.7萬戶,其中,北京、山西、山東、河南分別完成2 萬戶、7.7 萬戶、45.2 萬戶、23.8 萬戶。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農業用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8892臺。
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募集資金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優化投入結構,中央和各地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重點加大對“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大氣治理標桿企業創建項目支持力度,發揮資金最大效益。完善清潔取暖長效機制,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清潔取暖補貼政策,區別不同地區、不同人群差異化精準施策,重點向農村低收入群體傾斜,補貼應及時發放到位。
落實好價格支持政策。各地要認真落實相關價格政策,確保居民用氣、用電、用能價格穩定。加強輸配環節價格監管,減少供氣層級,有效降低各環節費用。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優化采暖用電銷售側峰谷分時時段劃分,鼓勵進一步擴大采暖期谷段用電電價下浮比例。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強化價格政策與產業、環保政策的協同,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