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結算時代到來!31省市全面保障工程款結算
發表于: 來自:度川管理研究部
現金流是暖通經銷商血液命脈以及免疫力所在。近年來,市場環境復雜、嚴峻,暖通工程商的發展也充滿挑戰與不確定性。在如今暖通空調項目市場生存困難的環境下,工程項目的資金問題影響著工程商的經營與生存。眾多暖通經銷商表示,工程項目應收賬款金額大、財務成本高、時間線長,嚴重擠占企業的營運資金,嚴重擠占了經銷商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國常會明確要求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近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其中明確: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
再見,竣工結算!施工過程結算時代到來!
住建部多次提出:強化建設單位造價管控責任,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
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的條款:明確過程結算的內容,規定過程結算開展的基本流程和時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審計作為延期結算理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對施工過程結算的期限應有明確約定;沒有約定的,可認為其約定期限均為28日。
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合同應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工程進度款結算辦法等內容。分部工程驗收通過時原則上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政府投資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資金按時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款結算的理由。

所謂施工過程結算,即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承包雙方依據施工合同,對約定結算周期(時間或進度節點)內完成的工程內容(包括現場簽證、工程變更、索賠等)開展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等的活動。
相較于竣工結算,推行施工過程結算,主要作用是規范施工合同管理,避免發承包雙方爭議,節省審計成本,有效解決“結算難”,從源頭防止被欠薪。
關于結算周期
在結算周期方面,各地主要采取兩種方式:
一是按照施工合同約定計量周期結算。根據建設工程的主要特征、施工工期,按工程主要結構、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月、季、年等)進行劃分。廣東省、重慶市等地采用的便是這種方式。
二是按照工程進度結算。主要依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分按月結算與支付和分段結算與支付兩種方式,甘肅省、山西省等地采用的是這種方式。此外,甘肅省和山西省還提出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進一步限定了結算的時間。
關于價款支付
在價款支付方面,各地普遍強調施工過程結算審核的時效性,明確發包人逾期審核即為認同。為體現對施工單位付款的保障力度,各地還對進度款最低付款比例作了規定。例如,浙江省、四川省以及重慶市要求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山西省和甘肅省則分別要求合同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發包人應按不低于工程價款的75%、不高于工程價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
對于各省支付比例的不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專家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北京廣惠創研科技中心主任吳佐民表示:“建設工程施工屬于勞動密集型,利潤率低、資金周轉率更低,我認為各地規定的支付比例定在80%~90%之間是合適的。”
31省市區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情況:

各省市關于“進度款比例”規定:

各省發文情況如下:
湖南
10月22日,湖南省住建廳聯合省財政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
1、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已開工的工程,發承包雙方可參照本實施意見,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落實開展過程結算的具體要求。當年開工,當年不能完工的新開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裝配式建筑項目應實行施工過程結算。
2、施工過程結算支付。自2022年8月1日起簽訂的工程合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
3、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做到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節點應根據項目大小合理劃分,可分為土方開挖及基坑支護、樁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體結構工程(可分段)和裝飾裝修及安裝工程(可分專業)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可采用分段、分單項或分專業合理劃分。
4、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由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審核后,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5、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由負責編制審核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名并加蓋執業專用章和編制單位公章。
湖北

2022年6月27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如下:
1、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適用本辦法。
2、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劃分可參考下列情形: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標段施工工程的標段;專業工程;施工周期或關鍵時間節點;工程主要特征或主要結構。
3、發承包雙方和受委托的造價咨詢企業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時限內進行。
4、施工過程結算中計量、計價有爭議時,發承包雙方可作出暫定結果,暫定結果在不影響合同履約的前提下,可作為施工過程結算支付依據,不得作為竣工結算依據。
5、需要根據工程量拆分的清單項目,按約定節點完成的工程量與合同工程量的占比計算,施工過程結算的占比總和不得超過100%圖片。合同價款調整部分不參與占比計算。
6、實施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及本辦法規定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的,作為不良行為記入建筑市場信用檔案,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予以公布,公布時限按有關規定執行。
新疆
5月31日,新疆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開展施工過程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


黑龍江

3月21日,黑龍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黑龍江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重點看下第四章工程款結算與支付:
第二十四條〔預付款〕實行預付工程款制度,預付工程款按照合同價款或者年度工程計劃額度的一定比例確定和支付,并在工程進度款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五條〔過程結算〕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應當實行施工過程結算,鼓勵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實行過程結算。
施工過程結算是指合同雙方按照約定的形象進度或者時間節點進行工程計量、計價,并經發包人與承包人簽字或者蓋章認可,作為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結算不得對已確認施工過程結算的部分重新核定。
第二十六條〔工程款支付〕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延遲支付的利息,工程款支付周期應當與施工過程結算同步。
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墊資建設。
第二十七條〔爭議解決〕施工過程結算中因計量或者計價發生爭議的,無爭議部分應當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結算并支付,有爭議部分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第二十八條〔禁止拖延結算支付〕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發包人不得以審計機關、財政部門未完成審計、評審為理由,拖延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河北

河北省住建廳印發《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規范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結算周期內完成的工程內容實施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建設單位不得以不當理由拖延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鼓勵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增強防范風險能力。
云南

2021年12月22日,云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行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明確:云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據云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標準計價的建設工程應當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實行施工過程結算。其它非國有投資的建設工程宜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實行施工過程結算。
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辦理各項期限不得超過28天。合同中對施工過程結算辦理的各項時限未有約定的,其期限均為28天。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周期應按合同約定的分部工程或形象進度節點分段。支付比例不得低于施工過程結算款的80%,不宜高于施工過程結算款的90%。原則上建設工程項目累計合同金額不應超過概算。
海南

2021年11月15日,海南省住建廳等部門發布《關于印發<海南省工程建設領域施工過程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本省行政區域內合同工期365天以上(含本數)并合同價款10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房屋建筑、市政等各種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應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并適用本辦法。發包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合同未約定的應在收到承包人遞交的過程結算文件28天內)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核對、確認和價款支付。
完成施工合同約定節點工作內容,應予辦理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和受委托的造價咨詢人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時限內進行。工程質量合格或達到合同約定目標的,應予計量、計價、支付;工程質量不合格或未達到合同約定目標的,可不予計量、計價、支付,直至工程質量達到要求。工程款支付和施工過程結算既可各自獨立又可有效結合。
陜西
2021年4月8日,陜西省發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新開工且施工合同建設工期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應當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施工過程結算應根據合同約定對質量合格工程進行計量計價,無爭議部分應按期辦理施工過程結算,有爭議部分按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發承包雙方可自行組織或委托符合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審施工過程結算。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不得以未完成竣工決算審計為由,拒絕或拖延辦理過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程序、時限、比例支付施工過程結算價款,若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則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防止工程款拖欠。
吉林
2021年3月16日,吉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
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照施工時間周期或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合同中對施工過程結算的各項辦理時限沒有約定的,期限均為28天。發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為80%以上。
江西

2020年12月14日,江西省住建廳發布通知,印發《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1、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做到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
2、發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及時足額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按國家現行計價規范的規定進行補充約定。
3、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發承包雙方應依據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節點進行施工過程結算。
4、在施工過程結算活動中,發包、承包、招標代理、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影響施工過程結算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經依法依規認定為不良信用信息的,按照相關規定記入信用檔案。
山東
2020年9月17日,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指導意見(試行)》,通過規范結算行為,縮短結算周期,減輕企業負擔。
竣工后對過程結算結果不再進行二次審計。特別要求政府投資的大中型工程項目原則上應實行過程結算。結算周期可按照施工形象進度或施工時間周期劃分,明確變更、簽證、索賠等事項應計入當期過程結算。強調建設單位資金責任和擔保責任,為開展過程結算提供資金保障。加強合約管理,減少工程施工變更調整的工作量。對惡意拖延結算、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合約意識差的有關主體,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福建

2020年8月4日,福建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辦法(試行)》的通知》。
1、施工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原則上實行施工過程結算。
2、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按照下列規定,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施工過程結算。根據主要分部工程合理劃分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可以根據自身能力和項目特點,適當增加施工過程結算次數。工程項目分批施工的,先行施工的先行辦理施工過程結算。
3、發包人收到施工過程結算文件后,在合同約定時限(建議不超過28日)內與承包人核對完畢;超過約定時限不核實的,視為同意承包人報送金額。發包人不得以委托監理人參與核實為由延長約定的審核時限。施工過程結算價款與應付金額經發包人和承包人確認后,發包人應在約定時限內(建議不超過5日)足額支付,未按約定支付的發包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施工過程結算不影響工程進度款支付,進度款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支付。
4、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帶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包人加強與項目所在地的政府部門溝通,做好施工過程結算工作,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河南
2020年7月23日,河南省住建廳下發《關于實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的指導意見》。
1、適用范圍: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本數)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2、結算周期:可按月或按工程形象進度確定,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應超過60日,其中人工費用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結算依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中標通知書、施工圖紙、工程招標投標文件、施工方案、已完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工程量、經確認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索賠等資料。
4、結算支付:過程結算款支付周期應與合同約定的過程結算周期一致。簽證、變更以及發承包雙方協商確定的索賠等費用,應在工程施工過程結算中同期辦理。
5、發承包雙方達不成延期付款協議的,承包人可按合同和發包人提交的支付擔保文件約定,要求提供支付擔保的保證人支付發包人應支付的(竣工)過程結算價款。
6、發承包雙方不得因施工過程結算計價爭議,不按合同約定的周期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
7、即日起執行。之前已招標和已簽合同的工程可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相關施工過程結算的內容和手續。
甘肅

2020年6月,甘肅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
浙江

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項目中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適用于省內能夠實行分段即時結算的新開工房建和市政項目。以政府投資項目,且合同工期在18個月及以上的新開工工程為推廣示范重點。
2、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做到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
3、施工過程結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補差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可參照本省現行指導性計價依據執行,補差時間與節點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間,
4、施工單位要根據結算周期編制相應的結算報告,并遞交建設單位。對答復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28個工作日確定。
5、因建設單位原因無法按期竣工驗收的,在施工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四川

2020年1月22日,四川發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兩年以上的新開工項目要積極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從2020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發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過程結算的理由,拖延辦理結算和支付工程款。
施工過程結算節點,按工程主要結構、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進行劃分。人工費用撥付周期應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進行單獨約定。施工過程結算應根據合同約定和結算資料,對已完工程進行計量計價。安全文明施工費暫按基本費費率計算,竣工結算時,按該工程應計費率調整。
廣東
2019年6月13日,廣東省住建廳印發通知,推進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
1、施工過程結算周期節點。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根據工程特點、工期長短及分部(工程)驗收需要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或經發承包雙方同意后,按時間節點或工程進度節點約定。
2、對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項目,在行政審批、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時,可簡化程序、降低抽查頻次。
3、已開工工程,可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組成之一。
4、因發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審核的,可按合同約定視同發包人認可承包人報送的施工過程結算報告。
5、施工過程結算支付。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程序、時限、比例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參照竣工結算支付比例確定;發包人需扣回的有關款項,應同期抵扣。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周期應與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周期一致。
5、發包人超過約定時限不支付工程施工過程結算或竣工結算款項,又不達成延期付款協議的,可以抵押償付方式將該工程折價,還可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山西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第57號)》(以下簡稱《通知》)發布,從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應當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2、發包人應依據已確認的當期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合同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承包人當期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進度款支付比例降低10%。
3、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工程完工后竣工結算提交、審核、調解、支付等時間。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竣工結算的審核時間不得超出28天。發包人逾期未完成審核,視同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
4、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工程竣工驗收時,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結算總價的90%;竣工結算后14天內,除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外,其余工程款應全部支付。
5、相關處罰: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和竣工結算款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發包人未按規定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不應組織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和拖欠工程款的發包人,有關部門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發包、承包、招標代理、監理、造價咨詢(包括財政評審)等單位,因違規行為影響施工過程結算難以實施的,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處理結果通過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予以公布。
北京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工程款結算和支付相關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
嚴禁拖欠工程款。對經人民法院認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對其新建項目,不予批準開工。屬于政府投資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單位以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
全面落實施工過程結算,按照施工合同約定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貴州

2018年12月,貴州省住建廳印發《貴州省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管理辦法(試行)》。



重慶

2018年12月20日,重慶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在建筑領域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要求:新開工、建設工期兩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根據建設工程的主要特征、施工工期,按工程主要結構、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月、季、年等)進行劃分。
2、施工過程結算應根據合同約定的結算原則和結算資料,對已完工程進行計量計價。
3、施工過程結算完成后,發包單位應依據已確認的當期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結算款。
3、實施過程結算的項目,在辦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預售資金時,給予政策支持。
江蘇
江蘇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實施意見》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其中:

天津

2021年11月11日,天津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切實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
保證建設資金到位和工程款支付。建設單位應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應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及時按合同約定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預付款。積極推進施工過程結算。合同中應當按時間節點或進度節點約定付款周期,對分部質量驗收通過的工程量,原則上應同步計量、確認和支付工程價款。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政府投資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并按時支付,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的理由。
安徽

2021年4月1日,安徽住建廳發布《關于持續推進建筑業發展的十二條意見》,提出:
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根據工程計量結果,辦理期中價款結算,支付進度款。進度款支付不應低于期中結算價款的80%;建設單位不得以未竣工驗收、未完成審計為由拖欠工程款,驗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須在規定的結算周期內完成結算并支付。
廣西
2021年5月27日,廣西住建廳發布《關于建設工程造價改革試點項目招投標及計價規定調整的通知》,提出: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施工過程結算相應條款。施工過程結算內容包括過程結算節點劃分、過程結算程序、施工過程結算審核時限、過程結算文件要求、過程結算支付時間及支付比例等。
過程結算節點劃分應根據項目大小合理劃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可分為土方開挖及基坑支護、樁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體結構工程(可分段)和裝飾裝修及安裝工程(可分專業)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可采用分段、分單項或分專業合理劃分。過程結算程序分為合同未約定竣工結算以財政部門意見為準和合同約定竣工結算以財政部門意見為準兩種情形。
內蒙古

2021年9月17日,內蒙古住建廳發布《對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35號建議的答復》,提出:
加強工程結算管理,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結算周期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對約定結算周期內完成的工程內容,按約定開展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
西藏

2022年3月31日,西藏住建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提出:
保證工程建設資金到位和工程款支付。建設單位應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資金安排不能滿足施工需求的,不得開工建設。建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工程進度款結算辦法及人工費用支付等內容。分部工程通過驗收時,原則上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項目審計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寧夏

3月25日,寧夏自治區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寧夏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建設單位首要責任管理規定>的通知》,自2022年4月21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合同應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工程進度款結算辦法等內容。分部工程驗收通過時原則上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政府投資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資金按時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款結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