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12部門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
發表于: 來自: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和在湖南考察時的講話精神,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9〕169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國管局、銀保監會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和《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2部門關于印發〈湖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計劃。
一、創建對象
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以城鎮建筑為創建對象。綠色建筑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降低碳排放,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
二、創建目標
到2022年,當年城鎮(含建制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比達到80%,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實施綠色設計,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裝配式建筑穩步推進,綠色建材應用進一步擴大,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持續發展,建筑工業化和智能化水平顯著增強;綠色建筑發展機制,研發設計和人才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逐步推廣,住宅質量品質和健康性能不斷提高,城鎮綠色建筑發展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落實各項法規政策
1、落實綠色建筑法規保障體系。積極配合省廳,推動綠色建筑立法工作,以《湖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的實施為契機,加快建設和完善裝配式建筑、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推廣應用機制。落實高標準綠色建筑強制性規范,并在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各審批階段落實。結合我市實際,完成全市城鎮綠色建筑發展規劃,以規劃統籌推進全市綠色建筑的創建和實施。(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嚴格標準要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更高要求的綠色建筑標準,并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應嚴格按照《湖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執行。(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3、完善和規范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依照國家、省綠色建筑創建相關要求和規范、標準,加快完善我市綠色建筑星級標識申報、審查、公示、評價制度。對于2020年12月1日之后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出讓合同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的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新國標、新省標執行。嚴格申報、審查、公示、撤銷制度,建立標識撤銷機制,對不符合標準化、弄虛作假行為給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銷標識處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4、建立健全綠色建筑使用者監督機制。將綠色建筑主要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開展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試點,向購房人提供房屋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驗收方法,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鼓勵保險公司為綠色建筑提供工程質量保險,逐步完善工程質量保證和保修機制。(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株洲銀保監分局)
(二)加強綠色建筑創建能力提升
1、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科研院校、龍頭企業的作用,加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大力建設綠色建筑領域專業技術領軍人才隊伍,重點選拔一批綠色建筑高級工程師;培養綠色建筑專業能工巧匠,通過技能競賽等選拔表彰一批綠色建筑專業技術能手。完善綠色建筑科研和技能人才培養保障政策和措施,促進高校、高職院校和技工學校綠色建筑相關專業課程設置,教材配套。合理確定行業職業技能工種種類,推動人才培訓工作創新,建立科學技術管理機制。通過三年努力,打造一支專業素養優良、發展潛能強勁、引領作用明顯的綠色建筑人才隊伍,為創建綠色建筑行動提供人才保障。(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2、推動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發和成果轉化。加強綠色建筑科技研發平臺建設,推動各類創新平臺數量增長、質量提升、結構優化。鼓勵采用企業+研發+項目的模式,大力推動淺層地熱能等新能源的應用,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實施能效提升工程,突破一批關鍵技術,打造一批具有株洲特色的綠色建筑科技示范項目。依托省綠色科技成果和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智造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動智慧生產、綠色智慧工地、綠色智慧運營等新技術、新材料應用,推動綠色建造與新技術、新材料融合發展,鼓勵企業爭創綠色建筑施工、綠色建筑創新、新技術、新工藝應用示范項目,推動綠色建筑新技術應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實施產業示范“城市十基地十項目工程”。建立協調共享好、轉化效率高、應用效果佳的綠色建筑創新機制和市場推廣機制,強化綠色建筑全產業鏈科技創新和系統集成。立足“向上游布局、向中游集聚、向下游拓展”三個向度,合理布局綠色裝配式建筑產業鏈,將處于產業鏈上中下游的企業結合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擴充產業集聚能力,使全產業鏈一體化發展。在向上游布局方面,做大做強現有新型墻材、預拌砂漿、節能門窗和裝飾材料等綠色建材生產基地;在向中游集聚方面,充分發揮設計主導作用,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BIM技術集成設計,重點布局PC構件生產、鋼結構裝配式施工、被動式節能房;在向下游拓展方面,圍繞綠色建筑房地產及其他領域開發,帶動產業鏈上的高附加值產業發展(如裝配式建筑科技、金融服務、智慧家居等)。開展綠色建筑運營性能動態評價試點,打造綠色運營示范項目,鼓勵銀行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銀保監分局等)
(三)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1、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實施綠色設計。嚴格執行國家、省綠色建筑相關規范、標準,將綠色建筑設計基本要求納入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審批和施工圖審查,提高建設綠色建筑控制底線水平。依托湖南省工程項目動態監管平臺,加強工程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督促綠色建筑技術和標準要求在規劃、設計、招標、施工、竣工管理過程中落地,落實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責任,促進綠色建筑質量品質持續提升。完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工程全過程咨詢、BIM技術運用工作,健全配套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造價管理、竣工驗收等制度,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采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推廣裝配化、智能化建造方式,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相關產業政策和要求,推動傳統建筑業升級轉型,逐步推行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環節的BIM技術應用,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模數化應用水平,實現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推動模塊化建筑部品、裝配式裝修、裝配式機電等綠色裝配式建筑產業鏈發展,逐步實現建筑工程高效益、高質量、低消耗、循環低碳的建筑工業化。明確裝配式建筑建設任務,到2022年,市中心城區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70%;云龍經開區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50%;淥口區、醴陵市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35%;其他縣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30%;政府投資的學校、辦公樓、醫院等公共建筑,應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局等)
3、加強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鼓勵和支持建筑新材料、新型墻體材料等領域開展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技術創新。鼓勵和引導企業申報綠色建材產品評價認證,將本地綠色建材納入《株洲市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壓實采購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切實提高綠色建材產品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推動綠色建材產品質量提升,將綠色建材產品生產和使用信用情況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場違法違規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納入信用管理,對存在不良行為的企業按程序予以認定并定期對外公布。加快構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規劃、政策、標準體系,進一步強化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堆放、運輸和處置。城鎮建筑垃圾及盾構十資源化得到充分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和渣土處理率達到35%。逐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的應用比例。到2022年,城鎮綠色建筑中使用綠色建材的比例應達到60%,獲得綠色建筑一、二星級評價標識的建筑項目使用綠色建材的比例應分別達到70%、80%。(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4、提升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推廣建筑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保護環境的適宜技術,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監管體系。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開展標識評價工作。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強化建筑物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管理責任。重點推動醫院、商場、賓館、辦公樓、學校等大型建筑的節能改造。(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市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加強綠色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的源頭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設計審查時應將綠色建筑星級相關要求納入審查內容;市城管部門應積極出臺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和利用相關政策;市發展改革、科技、工信等部門應加大對綠色建筑新技術、示范項目以及產業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教育部門應將綠色建筑知識納入幼兒園、中小學校教育內容;市人社部門應大力支持綠色建筑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部門要積極完善適合我市實際的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相關政策,探索優化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投融資的體制機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綠色建筑和綠色金融協同發展;市財政部門要對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積極探索建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源頭管理與末端控制考核機制。(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人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銀保監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建立工作機制。市縣(區)兩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與規劃、機關事務管理、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在屬地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動工作機制,落實支持政策,提高建設底線控制水平,在項目立項、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各審批階段把關,確保創建行動取得實效。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于2021年12月底前將本地區編制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人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銀保監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開展核查評價。市縣(區)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對照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計劃,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及時總結當年進展情況和成效,形成年度報告,于每年12月20日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創建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和評價,并在全市進行通報。(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住建局)
(四)抓好宣傳普及培訓。市直相關部門要組織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綠色建筑知識,引導全社會用好各類綠色設施,合理控制室內采暖空調溫度,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發揮街道、社區、學校等基層組織作用,積極組織全社會參與,推進實現綠色建筑創建工作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創建的全社會氛圍。加強綠色建筑科研和技能人才培訓保障,實現人才培訓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人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銀保監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下一篇: 銅全球供應不斷收緊,銅價仍有上沖動能
- 上一篇: 科龍葛國杰:產品暖人 服務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