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行動實施方案》出爐
發表于: 來自:山東省能源局
近日,山東省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行動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求清潔取暖多元化。綜合考慮資源條件、房屋結構和群眾可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清潔煤則清潔煤”“宜可再生則可再生”的原則,選擇合適的清潔取暖方式,形成相對成熟可持續的商業運行模式。

實施“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行動,是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實踐,是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的客觀要求,是推動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加快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途徑,對加快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建設、提高群眾清潔用能水平、促進鄉村高質量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中,在建設標準和重點任務兩部分分別就行動實施的規范和目標進行了解讀,現摘錄如下:
建設標準
1.資源開發集約化。充分利用所在鄉村建筑屋頂、集體閑置土地、生物質等資源,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統籌推進生物質能綜合利用,規范有序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努力實現統一規劃設計、集約規模開發,提升鄉村綠色能源發展水平和質量。
2.廢棄利用資源化。聚焦農林廢棄物、畜禽糞污、生活垃圾等影響村容村貌和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收集、運輸、處置等服務網絡體系,重點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和沼氣、生物質能供熱等資源化利用,杜絕農林廢棄物亂堆亂放、低效直燃和畜禽糞污、生活垃圾亂排亂倒等行為,基本實現集中處理、變廢為寶、綜合利用。
3.清潔取暖多元化。綜合考慮資源條件、房屋結構和群眾可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清潔煤則清潔煤”“宜可再生則可再生”的原則,選擇合適的清潔取暖方式,形成相對成熟可持續的商業運行模式。
4.鄉村用能清潔化。鼓勵生活用能使用太陽能、沼氣、天然氣、生物質成型燃料、綠電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柴薪等傳統能源;推進可再生能源就近就地利用,結合實際發展相關產業,逐步實現鄉村生產生活用能主要由清潔能源供應。
5.管理運行智慧化。在有條件的鄉鎮,結合當地資源及用能特點,綜合運用大數據、智能控制、物聯網等先進技術,推動風、光、生物質、天然氣、地熱能等清潔能源多能互補、一體化開發、梯級利用,建設區域綜合智慧能源系統,提升清潔能源開發管理水平和綜合利用效率。
重點任務
(一)加快鄉村綠色能源綜合開發。根據本區域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資源稟賦,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打造綠色能源“新藍海”。結合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充分利用學校、衛生室、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園區企業廠房和村民住宅屋頂資源,統籌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加快建成一批光伏小鎮和光伏新村;在符合國土空間、生態環保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支持農光、漁光等“光伏+”復合項目開發建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優化生物質能開發布局,有序發展市場化生物質熱電聯產,重點滿足工業用汽和民生采暖用熱需求;在畜禽養殖密集和設施農業發展較好的地區,規劃建設一批大中型生物天然氣或沼氣工程,打造養殖、清潔能源、高端農業一體化融合發展產業鏈。規范有序開發地熱資源,嚴格落實地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穩妥推廣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和中深層地熱能供暖,開拓清潔能源新的增長點。積極推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儲能等多種能源融合發展,拓展農村綠色能源開發利用空間,培育去中心化新業態、新模式,推動清潔能源協調互補、高效利用。
(二)推動鄉村用能清潔替代。結合當地能源資源條件、經濟可承受能力、生活習慣等,不斷拓展鄉村清潔能源應用領域與范圍,持續提升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推進用能綠色低碳轉型。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通過推廣電能替代技術、特色用能項目、新型用電產品等方式,持續提升農業生產、鄉村產業、農村生活電氣化水平;圍繞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鼓勵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推動就近就地消納使用綠色電力,降低綜合用電成本。實施鄉村清潔取暖替代工程。充分利用生物質熱電聯產、核能余熱等供熱資源,推動集中供熱管網向中心鄉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延伸,具備條件的優先實現集中清潔供暖;堅持分類施策,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供暖,構建多元化清潔供暖方式,有效替代農村散煤取暖。實施鄉村炊事用能改善工程。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液化天然氣、沼氣利用,著力解決偏遠鄉村清潔用能問題,提升鄉村整體用能清潔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清潔能源在農村炊事用能比重。
(三)提升鄉村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加大農村電網基礎設施投入,加快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建設,優先推進標桿鄉村電網和農業生產供電設施改造升級,滿足大規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需要,提升電網供電可靠性,鞏固提升電力保障水平。推進燃氣下鄉,有序推動天然氣基礎設施向鄉鎮和農村延伸,提高農村地區管道天然氣普及率,推動城鄉公共服務設施一體化發展。支持符合標準的生物天然氣并入城鎮燃氣管網,鼓勵生物天然氣企業與用戶進行市場化交易。完善田間收集、打包、運輸等環節配置,創新秸稈、畜禽糞污等原料收集保障模式,加強生物質原料收儲運體系建設。強化綠色能源開發利用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具備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電動汽車充電服務等能力的鄉村能源站,提高鄉村能源公共服務能力。
(四)強化鄉村綠色能源項目建設質量標準。加強標準化建設。發揮標準在推動鄉村綠色能源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按照經濟適用、先進合理、切實可行的原則,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沼氣、地熱能等綠色能源項目工程建設標準,制定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運行等全流程標準體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全面質量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堅持科學論證、科學決策,推廣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提高全過程全方位質量控制技術水平,全面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責任,選用高品質設備和原材料,保障鄉村清潔能源項目工程質量,確保項目持續發揮效益、群眾穩定增收。加強安全保障。建立健全項目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等各環節的安全管控措施,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夯實安全發展基礎。
(五)創新鄉村綠色能源開發運營模式。積極探索以市場化運行為主、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群眾普遍受益的綠色能源開發建設新機制。統籌鄉村可再生能源與農村集體經濟,通過農村集體土地作價入股、收益共享等機制,培育農村能源合作社等農村集體經濟新模式。開展鄉村綠色能源規模化工業開發,支持能源企業以及其他有實力的企業開展綜合開發,專業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和服務。鼓勵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不同模式,開發建設分布式光伏、沼氣等綠色能源項目,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機統一。加強項目后期運維管理,以鄉鎮為單位,組建專業化清潔能源運維公司,利用智能化管理平臺,對區域內清潔能源利用項目實行統一管理與運維,保障項目長期安全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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