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潔取暖財政補助再補貼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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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財政廳公布了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578號建議的答復。針對魏改林代表提出的關于“延長政府對農村‘煤改氣’補貼期的建議”,河北省財政廳表示,2019年,報經省政府同意,明確現行運行補貼三年到期后,由市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運行補貼辦法,省級采取退坡方式再給予兩年補貼。
河北省財政局在答復中表示,根據《關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財政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冀代煤辦〔2019〕43號)規定,堅持由市縣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經濟實力、基礎設施狀況和居民消費能力等條件,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設備和技術路線,根據不同清潔取暖模式分類制定本地清潔取暖財政補助范圍、標準及方式等政策,落實資金籌措主體責任。
目前省級對氣代煤、電代煤的補助分為一次性補助和運行補助。其中:對電代煤設備購置補助3700元/戶,對氣代煤設備購置補助1350元/戶、入戶管線補助1000元/戶;運行補貼方面,省級對電代煤承擔400元/戶、氣代煤承擔320元/戶。近年來,省財政安排省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全力支持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實施,其中下達邯鄲25.5億元;另外,在省級有關部門及邯鄲市的努力下,2018年邯鄲市被納入中央清潔取暖試點城市,2018-2020年每年享受中央財政5億元補貼。
2020年是河北全省農村清潔取暖的收官之年,全省2+26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的平原地區基本實現散煤“清零”。為鞏固農村清潔取暖改造成果,推動清潔取暖可持續發展,將深入開展清潔取暖運行情況的調研分析,向省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同時督促市縣結合實際建立完善當地清潔取暖運行長效機制,確保老百姓清潔、溫暖、安全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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