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發文:5月30日前,所有在建項目必須實名管理!否則一律清出!
發表于: 來自:江蘇省住建廳
5月1日起,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施行。為落實《條例》,近日江蘇省住建廳下發《扎實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1、至5月30日24時止,全省在建工程項目的實名制管理數據必須實現與各設區市、縣(區、市)實名制管理平臺無縫對接,做到實時傳輸;
2、各設區市、縣(區、市)和施工企業自建平臺以及實施“智慧工地”管理的實名制考勤數據、人員信息、工資代發等數據均納入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服務平臺的數據監管范圍;
3、未按規定時限接入省級平臺數據監管范圍的自建系統(或平臺),將一律清理出全省實名制管理的范圍。
加大處罰
1、自6月份起,每月上旬根據全省實名制管理平臺信息數據,對未實施實名制管理、未按月及時發放工資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列單通報,并列入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企業名單;
2、連續3次被通報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列入個人失信名單;
3、連續3次被列入預警企業名單的企業作為重點監管,相應扣除企業信用分;
4、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企業,一經查實,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失信企業名單,扣除相應信用分并限制市場準入,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5、建設單位未按時將工資款撥付至工資專用賬戶的,實施通報和聯合懲戒;
6、各設區市、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對沒有嚴格執行《條例》的工程建設項目和企業,應依法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