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答復網民: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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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改委在答復網民關于“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的留言時提到,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
6月24日,中國政府網刊發了上述答復信息。一陜西的網民“大河618”(手機尾號3898)在此前的留言中建議稱,“現在電力裝機已嚴重過剩,供大于求,電力設備出力不足,特別是火電廠,設備利用小時數連續幾年下降,全國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已低于3000小時/年,近一半機組常年閑置。鑒于電力已經飽和,不再短缺,為改善人民生活,保護環境,建議完善原來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飯。”
對此,國家發改委答復稱,“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提到,“為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關于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發改價格〔2017〕1684號)明確,適宜‘煤改電’的地區,要通過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價格制度,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大力推進市場化交易機制等,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
另據國家發改委官網介紹,居民階梯電價制度于2012年7月實施,對引導居民節約用電、合理用電發揮了積極作用,較好地體現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進了社會公平。2013年12月,國家發改委出臺《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而在當前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背景下,國務院于2021年2月出臺《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要求“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
發展改革委回復全文:
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