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環保支出要向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市縣傾斜
發表于: 來自:中國環境新聞
生態環境部、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資金管理工作,明確環保支出要向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市縣傾斜。
通知指出,各省份要繼續保障財政污染防治資金投入,結合本地區疫情防控的實際,分配污染防治資金時要向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市縣傾斜,給予積極支持,切實保障好這些地區污染防治資金需要,防止疫情次生災害對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此前,2月13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時也提出,要充分保障相關部門疫情防控工作經費,加大對疫情嚴重、防控資金缺口較大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各地不得將上級財政安排的疫情防控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用于平衡預算。
兩部委要求,資金使用要聚焦重點支出方向。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水污染防治資金要支持開展應急監測和處置、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垃圾填埋場地下水環境監管等,保障群眾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可支持廢物應急處置,確保安全處置效果。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要結合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加強村莊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切實提高衛生水平和環境質量。
對已經安排下達的污染防治資金,通知明確,可根據疫情實際需求,在現有規定范圍內做適當調整,切實保障疫情防控經費需求。對疫情防控重點環保項目,應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可適當簡化項目立項、入庫審批程序,待疫情結束后統一備案。
具備開工條件的生態環保項目,要在保證安全基礎上,及時開工建設;暫時不能開工的,要提前謀劃、采取措施,積極開展項目設計、評審等項目實施前期準備工作,一旦具備條件立即推動項目實施;確定不能按時執行的,可予以合理順延。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積極應對、認真履職、主動作為,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切實把各項工作抓實抓細,發揮財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要作用。
事實上,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加了疫情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如江蘇省財政緊急下撥省級環保引導資金(疫情防控補助)2億元,用于支持各地醫療廢棄物處置工作。補助資金由各地統籌用于購買醫療廢棄物專用收集貯存設施、運輸車輛、提升處置能力和運維水平,強化醫療廢水、污泥的消毒滅菌,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標水質預警監測以及購買相關人員防護用品等方面。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疫情防控環境應急保障貢獻突出的地區和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保和綠色發展領域,持續擴大生態環保投資。
通知同時要求,各級財政部門、生態環境部門要切實加強相關污染防治資金管理,避免出現不按規定調整資金使用問題。各省份要加強對市縣的指導,突出績效導向,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